古代离婚协议书:女方出轨要没收嫁妆
近期,娱乐圈因为王宝强和妻子的离婚案件闹得沸沸扬扬的,纵观近几年,娱乐圈中爆出了很多单离婚案件,很多都因为离婚协议得不到很好解决而互相撕破脸皮的,小编在这里也只能说一句”至于吗“?今天,就带领大家一起看看古代离婚协议书,看看古代人们是如何办离婚的!
古代离婚协议代表:七出之条
在古代,婚姻一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婚后能够夫唱妇随、相敬如宾的佳偶,并不多见;夫妇同床异梦、反目成仇,甚至难以把婚姻维持下去,最终分道扬镳的,历来都不少见,《诗经》中的《氓》 和《谷风》,就是两首有名的弃妇诗,这也给古代离婚协议书的诞生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传统社会,实际就是极端的男权社会,女性没有独立人格,因此,丈夫休妻,倒甚是便利,只要女方犯“七出之条”之一。所谓“七出”,就是妻子“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即使不犯“七出”之条,也未必不遭休弃。如,王吉“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汉书》卷七二)。就因为给 丈夫吃了几颗来路不明的红枣,就被休了!可见七出之条在如今看来简直是流氓之条!
古代夫妻
古代离婚协议代表:休妻之后双方即成“陌生人”
汉代休妻的个案,确实不少,但到底是年代久远,我们难知其详;不过,有一项很清楚,就是被休的妻子要被送还娘家。“出妇之义,必送之;接以宾客之礼”(《白虎通义》卷九)。要对她客气一点,因为她不是你的妻子了。
在《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刘兰芝虽与焦仲卿婚后两情和合,无奈不悦于婆婆,被逼之下儿子休妻;焦仲卿虽说是让“卿但暂还家”,许诺“不久当迎娶”;但兰芝回娘家后不久,相继有媒人上门,前来提亲——可见,她实际上和焦家已无任何关系,已经被休了,两人不过是”陌生人“。
诗中写到焦仲卿送妻子回娘家时道:“府吏马在前,新妇车在后;隐隐何甸甸,俱会大道口。”(《玉台新咏》卷一)正是汉人送“出妻”的规仪。这条规仪,非常古 老,在《诗经·谷风》中就有“不远伊迩,薄送我畿”的句子。王先谦疏云:“谓夫送之不远,不出畿。”又引段玉裁说:“畿,门限也。”(《诗三家义集疏》, 中华书局,172页)就是说,这个被休的女子,抱怨男方太绝情,本应该把自己送回娘家,如今只送到大门口就拐回去了。
休书,则是在唐代才有的。休书在唐代称作“放妻书”,有固定的格式。
盖以伉俪情深,夫妻语义,怀合卺之欢,念同牢之乐。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栖,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生则同床于寝间,死则同棺 椁于地下。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成仇隙。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反目成仇,作为后代增嫉,业缘不遂,见此分离。聚会二亲,以此一别。所有物色书之。相隔之后,更选重官高职之夫,弄影庭前,美呈琴瑟合韵之态。唯恐舍结,更莫相谈,千万永辞。布施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 岁。时厶年厶月厶日厶乡百姓厶甲放妻书一道。
这也就是最早的离婚协议模板了,把各类事项都写明,男方保证,给女方提供“三年衣粮”,还祝愿她长命百岁,显得不怨不怒,温柔敦厚,大得孔子诗教之旨。如果今时今日的离婚协议也能如此文明就好了呢。
一般来说,如果妻子被休的话,嫁妆是一并拿回娘家的。不过,女子出轨的话,则例外。
正如,冯梦龙《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写,商人蒋德娶妻王三巧儿,新婚不久,出外经商;三巧儿在家与他人有奸情,蒋德回来后发觉,又不忍戳穿,即以三巧儿爹娘有病,一乘轿子把妻子送回娘家,并有休书:
立休书人蒋德,系襄阳府枣阳县人。从幼凭媒聘定王氏为妻。岂期过门之后,本妇多有过失,正合七出之条。因念夫妻之情不忍明言,情愿退还本宗,听凭改嫁,并无异言,休书是实。
虽然有休书“听凭改嫁,并无异言”的正式承诺,但后来有人要娶三巧儿时,“王公(按:三巧儿之父)倒也乐从,只怕前婿有言,亲到蒋家,与兴哥(按:蒋德小名)说知,兴哥并不阻当”。
古代离婚:休妻
不但如此,兴哥还将三巧儿旧日的嫁妆,“十六个箱笼,原封不动,连匙钥送还给三巧儿,当个赔嫁”。我们知道,在宋代休妻时,嫁妆也是要归还女方的——虽然已经没有唐人的“三年衣粮”供给女方。
但 嫁妆被归还后,小说中写到三巧儿自己,“心上倒过意不去”,时人的反应则各不相同:“旁人晓得这事,也有夸兴哥做人忠厚的,也有笑他痴呆的,还有骂他没志 气的。”这说明,在明代,妻子被撵回娘家时,嫁妆未必被一道归还——尤其是女方被认为犯了严重错误,比如三巧儿的奸情,嫁妆通常要没收了。
无论是七出之条还是归还嫁妆,都能看到很重要的一点:古代离婚协议的背后其实还是男人专权,女性的地位还是非常低下的,尽管后来发展出了休夫协议,但是真正敢于休夫的又有几人呢?
注:以上内容根据民间传说整理,仅供娱乐参考,不做任何用途和决策,切勿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