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历史,哈尼族服饰,哈尼族风俗,哈尼族特点
哈尼族历史
哈尼族内部支系繁多,有多种自称,其中哈尼、卡堕、雅尼、豪尼、碧约、白宏等六个自称单位人数较多,另还有哦怒、阿木、多泥、卡别、海尼等自称单位。
本民族内部各自称单位之间的互称和其他民族对哈民族的称谓也不一致。如元阳的哈尼互称糯美、糯比、各和等;雅尼互称觉围、觉交,汉族又称其为爱尼;称豪尼为布都、称哦怒为西摩洛等。在汉文史籍中,哈尼族的历史名称有:和夷、和蛮、和泥、禾泥、窝泥、倭泥、俄泥、阿泥、哈尼、斡泥、阿木、罗缅、糯比、路弼、卡惰、毕约、豪尼、惰塔等。可以看到这其中大部分与目前的自称和互称相近或相同。
哈尼族的自称和历史名称虽多,但其音义基本一致。主要的自称有哈尼、豪尼、黑泥、和泥,其哈、豪、黑、和都从“和”音,其义均为“和人”。历史名称和夷、和蛮、和泥、禾泥、窝泥、斡泥、俄泥、阿泥、哈尼、罗缅(自称和泥)、糯比(自称哈尼)等,其禾、窝、斡、俄、阿、哈亦从“和”音,含义仍为“和人”。可以说,哈尼族在两千多年来,基本上就具有一个统一的名称即“和人”。
1949年以后,根据本民族大多数人的意见,以人数最多的自称——“哈尼”为本族统一的名称。
哈尼族与彝族、拉祜族等同源于古代羌族。古代的羌族原游牧于青藏高原。公元前384至前362年间,秦朝迅速扩张,居住于青藏高原的古羌人游牧群体受到攻击,流散迁徙,出现若干羌人演变的名号。“和夷”是古羌人南迁部族的一个分支,当他们定居于大渡河畔之后,为适应当地平坝及“百谷自生”的地理环境和条件,开始了农耕生活。哈尼族在于大渡河畔定居农耕之后,因战争等原因被迫离开农耕定居地而再度迁徙,进入云南亚热带哀牢山中。根据史籍记载,公元前3世纪活动于大渡河以南的“和夷”部落,就是今天哈尼族的先民,从公元4世纪到8世纪的初唐期间,部分哈尼族先民向西迁移到元江以西达澜沧江地区。唐人文献中,哈尼族的先民被称为“和蛮”。
7世纪中叶,“和蛮”的大首领向唐朝进贡方物,唐朝在给云南各族首领的敕书中列入了“和蛮”首领的名字,并承认他们为唐朝的臣属。“南诏”、“大理”地方政权建立后,其东部的“三十七蛮郡”中,“官桂思陀部”、“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铁容甸部”等,都在今天哈尼族聚居的红河地区。
10世纪(大理国时期),哈尼族向傣族封建领主纳贡,开始进入封建社会。
元朝征服“大理”政权后,设置元江路军民总管府隶属云南行省。
明朝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哈尼族部落首领由明王朝授予了土职官衔,并受所隶流官的统治。
清朝在云南实行改土归流,废除哈尼族地区的一些土官,流官制度代替了部分地方的土司制度,但思陀、溪处、落恐、左能、瓦渣、纳埂、犒牾卡等地土官仍被保留下来,土司仍然是这些地区的统治者。
1853年(清咸丰三年),哈尼族贫苦农民田四浪(又名田政、田以政,墨江县人)在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下,聚集三千多哈尼族、彝族、布朗族贫苦农民在团田乡绿叶凹壁村举行起义,迅速占领了哀牢山中段地区。
1856年,田四浪领导的起义军和彝族李文学领导的起义军共同联合作战,起义军在经济上实行“庶民原耕庄主之地,悉归庶民所有,不纳租,课税二成,荒不纳”的土地纲领,得到各族贫苦农民的拥护。
1895年,法国强迫清***割让哀牢山南部的“十五猛”中的猛蚌、猛赖、猛梭、猛乌、乌得等5个“猛”地区。
1900年,蒙自的汉、哈尼、彝等各族奋起反抗,焚烧了侵略者在蒙自开设的洋关。法国以此为借口,出兵侵占十五猛中的猛丁(今金平县龙膊地区),哈尼族和各族人民击退了侵略军。
1917年,元阳县猛弄和金平县猛丁地区近两百个村寨爆发哈尼、苗、彝、傣等族联合大起义,起义军领袖是元阳哈尼族贫农妇女卢梅贝。
1925年和1935年,法国两次出兵侵扰红河、绿春、金平、江城等地,受到哈尼族和各族人民的英勇反击。
中华民国建立后,国民***在红河南岸哀牢山区逐步改土归流,推行区、乡、镇制度。但土司区仍为“流官不入之地”,土司制度仍然完好无损。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土司封建领主制度被废止。
1951年4月,中央民族访问团到红河地区访问,带来了***对各族人民的热情关怀,使哈尼族人民受到极大的鼓舞。
1951年,中央民族访问团帮助成立蒙自专区民族民主联合***和元阳县民族民主联合***。
1952年初,盘踞在哈尼族地区的土匪、特务已基本肃清,社会秩序安定,开始进行民主改革,发展生产创造。
1952年,中央人民***政务院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同年,哈尼族地区成立了“红河哈尼族自治县人民***”,及区、乡级的“元阳县太和哈尼族彝族傣族联合自治区人民***”、“元阳县麻栗寨哈尼族自治乡人民***”。
1953年,西双版纳“格朗和哈尼族自治区”建立。
1954年元旦,成立红河哈尼族自治区。
1957年,红河哈尼族自治区与蒙自专区合并建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哈尼族服饰
布都支系
哈尼族布都支系服饰(妇女)用黑色自染布料作上衣,齐膝短裤和绑腿带。包头布端都镶一块精美的刺绣图案,衣服领口处多配有银饰坠,腰束一条长丈余的腰带。
碧约支系
绚丽多彩的哈尼族碧约支系服饰(正面)配以色彩鲜艳的花纹图案和银饰佩。为左开襟长尾衣,下穿白褶裙。哈尼族碧约支系服饰(背面)配以颜色鲜艳的花纹图案。包头为数尺长的黑色头巾布,有穗拖拉到背部。
卡别支系
哈尼族卡别支系(妇女)服饰多以黑色自织染布作面料,为左开襟衣,在衣领和由右肩斜向左襟绣有彩线图纹;以包头最有特色,其包头正面镶有星图银泡,背面用彩线做成飘带装饰,左右两边缀有一根银链。
布孔支系
哈尼族布孔支系服饰(妇女)分为首饰、服饰和绑腿三个部分。首饰多为彩布包巾,头巾上镶钉有银泡,左右用彩色毛线扎成飘穗;服饰为士林布满襟衣裳,胸前挂一块由硬布板上钉有银泡和一块多边花形银牌,下穿短裆紧腿裤,裤腿边沿绣着犬齿花;小腿套着绣花腿罩,腿罩上绑着多色彩线。
卡多支系
哈尼族卡多支系服饰(妇女)用黑色自织染布作面料,包头为圆盘式镶边戴帽,配以各种彩色花饰。上衣为左开襟服,绣以各种色彩鲜艳的图纹和佩以银饰,下着黑色长裙。
哈尼族结婚前后流程
"踩路"定姻缘
哈尼族少年一般到了十五、六岁,便开始改变衣饰表示已经由少年变成青年,可以寻偶结婚,且享有充分的社交自由。每个家庭造房盖屋时多在"大房"门外建一两间小"土房",或低矮的茅屋,称为"公房",儿女一般长到十五、六岁搬出"大房",到公房过夜,寻求伴侣,谈情说爱,但很少有与同村寨的异性求爱的。每到吉日佳节,村村寨寨的青年男女,身着节日盛装参加聚会,吹笛弹弦对唱,寻求恋人,一旦情投意合,便通过互赠鲜花及各种衣饰、信物吐露爱慕之情,订下百年之好。
一朵鲜花说成草
哈尼族的支系---爱尼人定婚时,男方在徵得父母同意后,就可以准备求婚的用品前去提亲,说媒的人要提一壶酒,想方设法劝说女方父母喝下两杯求婚酒,答应这桩婚事。然后,再择一个日子背上礼物到女方家商定婚期,女方父母如果收下礼物,往往要杀一只鸡招待媒人,并且十分谦逊地叙述一通女儿的毛病,那怕姑娘是一朵鲜花,也要把她说成是一棵草。这样,出嫁之后,婆家就不好再挑剔她的毛病了。
"公房"里谈情说爱
云南墨江一带的哈尼族有"踩路"定婚的习俗。即相爱的男女青年要求缔结婚约,双方家长也都同意了,在此情况下,还必须通过最后一关,这就是"踩路"。所谓"踩路"即约定某日某时双方家里的老人共同走过一段路,在同走的这段路上,如果没有遇见鳏夫、寡妇,也没有碰到兔子、鸟、狼等飞禽走兽,就预示着婚事吉祥如意,算是顺利通过了。否则就会被认为小伙子和姑娘婚后不能白头偕老,或将遇到灾难,因此不能结婚。于是这桩婚事就算没有指望了。
偷婚
如果男方几次求婚,女方始终不肯答应,热恋中的男女双方就会采取偷婚措施。在夜深人静时,男方约几个朋友、亲戚把姑娘偷偷地从家里接出来,藏在亲戚家里,不让她与父母见面,一种二天后,男方父母带上一壶米酒,一对腊条在亲戚陪同下到女方家里认亲。这时女方父母,只好装出一副笑脸,讲上一些客气话把这门亲事答应下来,准备结婚用的酒肉,择日举办婚礼。
公公领着媳妇回门
在西双版纳,哈尼族的结婚形式多数是领婚。由男方找的媒人、弟弟或堂弟去领新娘。吉日虽然都已经双方商定,但新娘的友伴有权将新娘藏起。接亲队伍常常要一边与女方亲友周旋,一边设法找到新娘将其接回村寨,进入村寨前须由新郎的母亲为媳妇换上白色裙子,才能正式进村。入房后,男方家长要杀一只公鸡、一头公猪,并先煮熟一只猪前脚让新婚夫妻吃。此后,酒宴才正式开始,由新娘向宾客逐个敬酒。婚后三个月内,新娘在丈夫的父亲或叔伯陪同下,举行回门礼。去时带鸡一只、酒一筒,糯米饭一包和熟鸡蛋。新娘在娘家仅住一夜。回来时,娘家要送给一把锄头,一把砍刀一把镰刀一顶雨帽和一个背篮。从此,女婿才能去岳父家。
一人出嫁百人送
哈尼的另一个支系---碧约,新娘从出嫁前三天就开始哭婚,表示与父母及其他亲人的惜别之情。哭婚者按传统的《哭婚歌》,边哭边唱,其中有相当长的章节是母亲与女儿的对哭,母亲教诲女儿怎样做媳妇、孝敬公婆。姑娘出嫁时,父母必须陪送一个猪头,作为姑娘与新郎拜堂时的供品。临走时,少则八人,多则数十人甚至全村妇女和新娘的女友近百人都来送亲,每个送亲人还要带上糯米饭,酒肉和两包酸菜,作为路上的饭食。
跨火断线入夫门
红河元江一带的哈尼族在迎亲时,男方家要请一对合适的中年男女前去迎娶新娘。女方家设宴款待。待新娘梳妆完毕,太阳下山后,新娘才肩着盛有自己衣物的花篾萝或茼帕,哭着离开娘家。这时,新郎领着一群伙伴,早已在半路上等待,见新娘到来,便立即点燃三把松明火把,分别置於山路的上中下各方。同时,路两旁插两根带叶的竹竿,中间横拉一根白线。新娘须跨过火把,扯断白线,才能被迎娶入门,正式成为夫家人。
哈尼族的婚俗
生活在墨江一带的哈尼族,新郎在表兄弟和同龄伙伴的陪同下前去迎亲。到了新娘家后,要拜见岳父岳母,并经岳父岳母同意才能娶走新娘。新娘离家的时候痛哭不止,这就是哭婚的习俗。
新娘在出嫁前三天新要哭婚,表明她对父母和家人的感情越深。新娘在弟妹和亲友的陪同下,一路哭到新郎村寨门口才止信送亲的队伍则挑着背着嫁妆,一直送到男方家。嫁妆通常有箱柜、衣服、被褥、农具等,还有糯米饭、染成红、黄、白三色的几大摞糯米粑粑。嫁妆中还必须有舅舅送给新娘的一件蓑衣,一只巴箩,弟弟送给新娘的一根手链和一根背带。
这些东西要沿路让人看清楚,以显示其富有和华丽。一路上唢呐声不断,逢村过寨还要鸣放鞭炮。无论天气如何,新娘都要打一把花伞。
在红河一带,男方要请一对父母儿女都健在的中午男女去迎娶新娘。新娘家则盛情款待娶亲者、亲朋好友以及村寨中的长老和歌手。迎亲者在娶亲仪式上要当众交出三枚小贝壳作为娶亲的凭证。
这时,歌手开始唱起古老、庄严而幽怨的哈尼(送嫁歌)在歌声中,经过精心梳妆的新娘在女伴的陪同下,挽着盛有衣物的花竹篮或挎着筒帕,伤心地哭泣着离开了娘家。出了新娘家门后,迎亲者要遭到村寨中姑娘和小伙子的鞭打,只准挨打,不准还手,直到出了村寨门才停止。这时候,新娘早已领着一群小伙子在半路上等候,看见新娘到来,就立即点起三把松明火,并排置于路的左边、中间和右边。同时在路的左右两边分别插上一根金竹、两根金竹之间拴一根白丝横栏在路上。新娘过来,跨过火把,扯断白线,就表示她正式成为夫家的人了,新郎就可以把新娘娶回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哈尼族,迎亲方式是领婚:男方家派出媒人、弟弟或堂弟去女方家把新娘领回来。领婚者到了女方家,新娘却被女伴藏起来了。
领婚者绞尽脑汗地商讨对策,不停地与女方家的人交涉,千方百计地要找到新娘。想尽种种办法,通过层层关卡,最后领婚者终于找到了新娘,又经过一波三折,女方家才同意领走新娘。领到新娘返回男方家的路上,领婚者都要高声欢唱,以庆贺领到了新娘:
墨江一带的哈尼族娶到新娘后,要请巫师为新郎新娘祝福并驱鬼,完成这个仪式以后新娘才能进男方家的门。进门的时候,新郎高高站在门上,让新娘从底下通过,表示女人要听男人的话;跨门坎时,新娘要右脚先进,左脚后进,这样以后才能儿孙满堂,荣华富。
新娘进家后,首先要用猪头向灶神和祖先神灵磕头祭奠。第一顿饭要由婆婆陪同新娘进餐,其他人不能参加。
红河一带,新娘到了夫家后,先向祖先神位磕头,再向婚宴上的长者敬礼,接着吃下新郎亲自送来的一碗米饭,表示永不变心。
在西双版纳,要由婆婆在村口为新娘穿上白色裙子,然后才能进入村子。到了甲方家门口,男方的已婚姐姐剪下三根头发,为新娘洗手洗脚,新娘才能进入大门。
婚礼酒宴上,新郎新娘要先吃公鸡肉和猪右前腿,然后给宾客一一敬酒。这时,由会唱哈尼调子的老人来祝福新娘头胎生女儿,二胎生儿子,并劝戒夫妻要和睦相处,白头到老。婚礼的最后是强迫本村年龄较大而未婚的人吃猪尾巴。
墨江、红河一带,新婚之夜,禁止新郎新娘同房,据说同房会导致爱情不长久。由送亲的女伴陪同新娘在洞房里说话,或闹洞房,或请新郎新娘表演节目等。
这一夜,新郎新娘要分红鸡蛋、红糖、糖果、香烟等给宾客吃,以示喜庆。宾客不分男女老幼,都要参加唱歌跳舞,尽情欢娱,通宵达旦。
新娘到了男方家,要举行一定的仪式,以表示她已成为男方家庭的正式成员和村寨的正式成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哈尼族,新娘要在新婚第二天参加砍柴烧火的仪式。
在墨江等地,新娘第二天鸡叫时要到河里或秽槽边去背水,用背回来的水烧火做饭招待客人。新婚夫妻还到地里共种一糖瓜,以象征今后幸福美满,儿女兴旺。
红河、元江一带,新娘第二天鸡叫头遍去背水时,要撒一把米到井里或河里,表示自己已成了喝这口井,这条河水的人。
举行完婚礼后,一般要回门。红河一带,新娘于第二天随送亲的人们回门,并带回糯米粑粑等食物分给家人和邻居、亲友品尝,下午再返夫家。
在墨江等地区,新娘于结婚的第二天回门,且一回去就在娘家长住,只有农忙时丈夫来喊才到夫家住几天,直到生下第一个孩子才到夫家长住。
在西双版纳一带,新婚三个月内,新娘在公公、叔父的陪同下,来娘家回门,并携带礼物给娘家,返回时,娘家也赠送礼物给新娘。哈尼族还保留着男方到女方家上门的习俗。
这种上门的婚礼比较简单:由一长者做媒,选定日子带一筒酒于黄昏时把男子带到女家。男子随身携带一顶篾帽,一床被子,女方家杀一只鸡招待媒人一餐饭,婚礼便告完成。哈尼族青年男女结婚后生了第一个孩子,一般就要与父母分家独立生活,但也有不少家庭关系和睦,但也有不少家庭关系和睦、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哈尼族家庭关系中,以长者为尊,晚辈很尊重长辈,也很听长辈的话,在家庭中,夫妻关系融洽,离婚的较少。 如离婚,则要举行简单的仪式;由一中间人主持,男方砍一木片,两侧各砍三道小口,然后将木片破成两半,各拿一片为凭证。有的地方要吃最后一餐离婚饭,吃饭时桌子中间放一根柴,表示从此以后断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