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日”是2017年4月6日联合国大会A/RES/71/279号决议设定的节日。
节日设定
联合国大会,考虑到中小微企业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特别是在促进创新、创造力和人人享有体面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在A/RES/71/279号决议中将每年的6月27日设立为中小微企业日。
该决议由阿根廷代表团提出,获得54个成员国支持,未经193个联合国大会成员投票于2017年4月6日通过。
对于企业规模的定义因国家而异。以欧盟为例,欧盟对于企业规模的定义是基于员工数量、年营业额、或资产负债表的
微型企业:员工数量少于10人,年营业额或总资产少于200万欧元。
小型企业:员工数量少于50人,年营业额或总资产少于1000万欧元。
中型企业:员工数量少于250人,年营业额少于5000万欧元或总资产少于4300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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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
中小型企业的员工数量往往小于250人,但它们在全球大部分经济体中都起到支柱作用,在发展中国家起到关键作用。
国际中小微企业理事会的数据显示,正式与非正式的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0%,提供的就业岗位占所就业岗位数的60-70%,且创造了50%的GDP。
联合国大会意识到了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性,决定将每年的6月27日作为中小微企业日,来加深人们对于中小微企业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所作贡献的认识。